摘要:
明清时期济南地区慈善救济及医疗机构除官方设立的养济院、漏泽园、医学署和惠民药局外, 还有官民共办的普济堂、育婴堂, 救济内容涵括养老、恤贫、抚幼、助葬、医疗等多个方面。济南作为山东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慈善救济及医疗事业发展在山东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但仅就济南地区而言, 慈善救济事业发展不平衡, 公共医疗救治发展缓慢, 惠民药局、医学署等医疗机构建设较少; 由民间首创而由政府推广至全国的有普济堂、育婴堂, 而育婴堂的规模在济南地区远远小于普济堂。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 普济堂和育婴堂从一开始官方力量参与即较多, 表明在慈善救济方面官方仍处于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