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板

尊敬的读者、作者、审稿人, 关于本刊的投稿、审稿、编辑和出版的任何问题, 您可以本页添加留言。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谢谢您的支持!

姓名
邮箱
手机号码
标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论全球化进程中法律文化同构的常态化表征

张策华

张策华. 论全球化进程中法律文化同构的常态化表征[J].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16(4): 250-254.
引用本文: 张策华. 论全球化进程中法律文化同构的常态化表征[J].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 16(4): 250-254.

论全球化进程中法律文化同构的常态化表征

  • 摘要: 作为全球化进程中文化变迁的重要形态,法律文化表现出卓越而持久的同构特性,具体表征主要显现在法律价值层面的趋同性、法律制度层面的共通性、法律技术层面的本原性、法律适用层面的互鉴性等。以这些常态化表征为基本因素凝炼成法律文化全球性同构的运动风格。

     

  • [1] 谢鹏程.基本法律价值[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0:3.
    [2] 史彤彪.中西方思想家立法观念的比较思考[J].法学家,2002(6):50-58.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24.
    [4] 吕世伦,文正邦.法哲学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406-408.
    [5] 阿勒克斯·C·卡斯妥思.帝国的法律[M]//许章润译.许章润,徐平.法律:理性与历史——澳大利亚的理念、制度和实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3.
    [6] 杨雪冬.全球化、治理失效与社会安全[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2):17-24.
    [7] 公丕祥.全球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J].法学研究,2000(6):32-47.
    [8] 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68.
    [9]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下册[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296.
    [10]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224.
    [11] 李军.论商法的国际性[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2003,18(3):76-80.
    [12] 胡海洋.全球化下应重视文化对法的普适性的认同[J].当代法学,2003(3):2-4.
    [13] 王志民.“一带一路”战略对国际秩序的影响[J].唯实,2015(7):87-90.
  • 加载中
计量
  • 文章访问数:  796
  • HTML全文浏览量:  43
  • PDF下载量:  1129
  • 被引次数: 0
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15-10-18
  • 刊出日期:  2015-12-18

目录

    /

    返回文章
    返回